這個9月,對于個體戶來說貌似不是很太平,名為《緊急提醒!個體戶被罰5萬多的稅款,買個深刻的教訓!老板和會計以后千萬要注意》的文章在朋友圈里瘋傳了起來。一時間,一石激起千層浪,許多個體戶開始驚慌。
慌有什么用呢?高凡小編早就在之前的文章中講過,工商注冊成了個體戶后,要建賬、要報稅,偏偏許多個體戶老板不聽,現在有個體戶老板因為不記賬不報稅遭了,其他老板是否也該警醒了呢!
交的罰款比稅多,只因個體戶沒記賬報稅
這家個體戶2012年注冊,2018年去注銷時,發現自己早已經進入了“非正常戶”,問其原因,正因為是自己從注冊以來未做賬、未報稅。在注銷時,為了要將自己的個體戶注銷掉,需要從“非正常戶”的名單中出來,所以需要補齊稅款和罰款,12年至18年66個月一共51810元。
對于一個個體戶,這個數字不小了!實實在在的教訓,這種事千萬別發生在您的身上!!那么個體戶是否是一經注冊就得記賬、報稅?是否有期限?且看下文。
聽說注冊個體戶可以,不記賬不報稅?
國家政策已經明文規定了
征管法第二十二條
從事生產、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,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。
征管法第六十二條
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,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、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,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,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兩條法規清清楚楚的說明了:領取了營業執照在15天內,不管經營與否,開票與否,都要設置賬簿,必須記賬,都要報稅!
如果不記賬也不報稅,還超過6個月都未經營的公司,會被列入非正常用戶。
6個月后營業執照也會被吊銷!
除此之外,在2018年6月15日,由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在官網中的決定中,也明確的將執行日期和內容做了公布。而其中一個名叫“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”的附件也為無數個體戶們解開了心中的謎團。
在暫行辦法的第二條中,就清晰的寫著:
凡從事生產、經營并有固定生產、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,都應當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、使用和保管賬薄及憑證,并根據合法、有效憑證記賬核算。稅務機關應當同時采取有效措施,鞏固已有建賬成果,積極引導個體工商戶建立健全賬薄,正確進行核算,如實申報納稅。
個體戶的零申報不是不申報?
很多個體戶會認為零申報就是不申報,大錯特錯了!
零申報還是需要按時去稅務局完成申報的。
只是字面上的免稅、無應納稅款與零申報雖說最后的結果都是應納稅款為0,但是區別還是很大的,納稅人要正確進行零申報才行。
違規操作會讓企業的利潤得以損失,影響企業信用,增加稅收風險哦。
說到這里,如果您是個體戶,這下清楚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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